姓名 | 宋志彪 | |
出生年月 | 1983年2月 | |
单位 |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| |
所属学科 | ||
职称、职务 | 四级高级法官、全省审判业务专业、民四庭庭长 | |
155348455@qq.com | ||
联系方式(办公电话) | 0719-8105785 | |
研究方向 |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| |
个人简介 | 宋志彪同志,男,1983年2月出生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,现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。自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,先后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、行政庭、民四庭从事审判工作,承办各类案件1500多件,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,所办结案件上诉率低,无一发回改判,无一申诉信访,先后被评为先后被评为优秀法官、优秀共产党员、十产党员、先进公务员、办案标兵、办案能手、学习标兵等荣誉称号,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,获得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二次,二等奖二次,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省法官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,裁判文书和调研成果被评选为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奖三次,所撰写的(2017)鄂03行初43号行政判决书和(2019)鄂03行终29号行政判决书分别入选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法院“百篇优秀裁判文书”,2017年6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四届“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”荣誉称号。2020年3月19日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堰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,2021年12月,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。 |